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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湖南高考总分 690分,具体如下:
- 理科: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政治100分、生物50分,总计690分。 - 文科: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总计640分。
录取情况
- 当年高考升学率较低,专科线分数线因地区差异较大。例如,湖南理科本科一批545分,二批520分。
社会背景
- 1983年全国恢复高考第七年,学习条件有限,复习资料匮乏,但考生能取得高分仍属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