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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初试的分数计算方式因学校或学院而异,但通常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的初试分数计算方式相同。具体规则如下:
基础计算方式
推免成绩通常由 平均学分绩点(GPA)和 奖励附加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
text{推免成绩} = text{平均学分绩点} times 90% + text{奖励附加分} times 10%
$$
其中,奖励附加分根据学校或学院的具体规定计算(如竞赛获奖、科研表现等)。
选拔成绩计算
选拔成绩由推免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得出,公式为:
$$
text{选拔成绩} = text{推免成绩} times left(frac{100}{text{本专业分}}right) times 90% + text{复试成绩} times 10%
$$
该公式中,推免成绩需按专业排名比例换算(如本专业前10%可能乘以1.2,后10%乘以0.8)。
注意事项
- 不同学校或学院可能对平均学分绩点、奖励附加分及专业排名比例有具体规定,需以目标院校要求为准。 - 部分院校可能直接采用考研初试成绩作为推免成绩,无需额外计算。
建议直接咨询目标院校的研究生院或教务处,获取最新、准确的计算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