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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总科目数及总分如下:
一、总科目数
高考共6门科目,其中3门为统一考试科目,3门为选择性考试科目。
二、科目构成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 英语听说考试满分50分,其他外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取两次听说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外语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 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3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三、总分计算
总分:
统一考试科目45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300分 = 750分。- 部分省份(如上海、海南)存在特殊计分规则,但主流地区采用上述标准。
四、模式说明
"3+1+2"模式:3为统一科目,1为首选科目,2为再选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 语文、数学、外语试卷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各省(区)统一命题。
总结:高考总科目6门,总分750分,具体科目及计分方式因地区略有差异,但核心结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