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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学是以培养教师为核心任务的高等教育机构,其定义和功能可综合以下要点:
一、核心职能
传统上以培养中小学教师为主,承担教师教育专项任务,注重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素养与教学技能的培养。
教育研究
设有教育科学研究所,开展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及课程设计等研究,推动教育改革与创新。
综合性人才培养
现代师范大学已发展为综合性大学,除师范类专业外,还开设文学、科学、工程等多学科专业,培养具有跨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
二、历史与发展
历史沿革:
中国最早的师范大学是1794年成立的巴黎高等师范学院(Ecole Normale Supérieure de Paris),英文名“Normal University”源自法语“école normale”(模范学校)。
现代转型:随着社会需求变化,师范类高校逐渐融入综合性大学体系,学科设置更加多元化。
三、学科设置与结构
专业方向:包含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等学科,学生需选择专业方向。
培养模式:本科阶段注重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培养,部分院校设教育实习和科研项目。
四、社会定位
教育本质:被视作最接近教育本质的大学,承担着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使命。
综合发展:在保持师范特色基础上,强化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推动教育现代化。
综上,师范大学既是专业性强的教师培养基地,也是兼具教育研究、学科教学和综合服务能力的现代化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