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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位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录取规则主要依据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具体规则如下:
一、排序原则
文科考生按 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比较;理科考生按 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比较。 例如:文科考生甲语文100分、数学120分、外语90分,理科考生乙数学110分、外语100分、语文95分,甲的总分(310分)高于乙(305分)。
单科成绩优先级
- 若总成绩相同,先比较语文成绩,语文高者优先;
- 若语文相同,再比较数学成绩,数学高者优先;
- 若数学也相同,继续比较外语成绩,以此类推。
志愿顺序调整
当考生分数段内存在并列时,会参考志愿顺序。志愿序号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若志愿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特殊情况处理
多科成绩相同:
若考生在比较科目中均表现相同,则进入下一轮比较(如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志愿冲突:若考生被多所院校同时录取,需参考该校的录取规则(如专业调剂、分数优先等)。
三、示例说明
假设有两位考生A和B,首选科目均为物理,高考成绩如下:
A:语文103分、数学123分、外语120分、物理81分、化学73分、生物80分
B:语文115分、数学112分、外语119分、物理82分、化学72分、生物80分
计算总成绩:A(580分)= 语文+数学,B(580分)= 语文+数学,此时需比较语文和数学单科成绩,A的数学(123分)高于B(112分),因此A排名优先。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结合自身优势科目和院校专业要求,合理填报志愿,避免因分数相同而失去录取机会。
不同省份高考政策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考生查阅本省《招生计划手册》或教育考试院官网信息。
通过以上规则,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可依据科学依据获得合理排序,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