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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退学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退学类型与条件
学生可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退学,需符合以下条件:
- 完成学业计划或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如本科8年、成人教育5.5年等);
- 部分情况下可申请休学保留学籍(1年),待条件成熟后复学。
被动退学
因学业未达标或违规操作被动退学,例如:
-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 违反校规(如连续旷课、严重违纪等)。
二、退学流程
提交申请
- 学生需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退学申请,说明退学原因并签字;
- 家长需签字确认。
学院审批
- 班主任或辅导员撰写退学情况说明并签字;
- 二级学院院长审批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
教务处审核
- 学生将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办理离校手续
- 校长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学生领取《离校手续办理单》;
- 按流程办理学费退还、户口迁移等手续。
三、注意事项
学费退还
- 未结束学年的学费可申请退还,具体金额按实际学习进度计算;
- 工作后可将户口转入单位,或凭接收证明迁回原户籍。
户口迁移
- 非农集体户口需转回原籍,需乡镇政府及村委同意并办理迁移证;
- 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
学籍注销
-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或主动退学的学生,学籍将自动注销。
四、特殊情况处理
休学保留学籍:
适合因工作调动等暂时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1年后可申请复学;
违规退学:因违纪或未达标退学的学生,可能面临学籍清除或法律责任。
建议办理前咨询学校教务处或辅导员,确认最新政策及个人是否符合退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