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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怎么算绩点

2025-05-12 07: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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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绩点的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则如下:

一、绩点计算方法

基础绩点计算公式

绩点 =(课程分数 / 10) - 5

例如:60分对应绩点1.0,100分对应绩点5.0。

学分绩点(GPA)计算公式

学分绩点 =(各课程学分 × 课程绩点) / 总学分

例如:某学期修读4门课程,学分分别为4、4、3、2,成绩分别为92、84、C(70)、F(0),则该学期学分绩点为:

$$(4×4.2 + 4×3.4 + 3×2.5 + 2×0) / 13 ≈ 2.9$$。

二、绩点等级划分

| 分数区间 | 绩点范围 |

|----------|----------|

| 100-90 | 5.0-4.0 |

| 89-80 | 3.9-3.0 |

| 79-70 | 2.9-2.0 |

| 69-60 | 1.9-1.0 |

| 59-0 | 0|

三、其他注意事项

毕业要求

学生需完成154±5学分(含140±5学分必修课和至少14学分实践环节),且平均绩点需达到规定标准(通常不低于2.0)才能毕业。

特殊说明

- 体能测试、选修课程等非核心课程不计入平均绩点计算;

- 若某学期学分绩点低于60,则该学期绩点按0计。

四、示例计算

某学生一学年修读5门课程,学分分别为3、2、2、1、1,成绩分别为85、78、92、55、68,则:

各课程绩点:8.5、2.8、5.2、1.5、1.7

总学分绩点:

$$(3×8.5 + 2×2.8 + 2×5.2 + 1×1.5 + 1×1.7) / 8 ≈ 3.5$$。

以上信息综合了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及通用绩点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