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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四分怎么评

2025-05-12 12:02:45
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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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0级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四分(合格)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总成绩范围

总成绩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80-100分

良好:74-80分

合格:64-74分

不合格:0-63分

二、合格评定的核心要求

要达到合格等级,需满足以下条件:

基础分达标

各项考核内容需达到合格线分数,具体如下:

- 荣誉分:0-2分(含校级嘉奖及以上)

- 社会工作分:0-3分(含校级及以上表彰)

- 其他项目(如学习、社会实践等)需达到班级或院系基本要求

奖励分限制

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 国家、省、市级荣誉加10-2分

- 校级荣誉加3-7分

- 学院级荣誉加1-3分

- 标兵称号可额外加0.5分(同一事迹不同级别以最高分计)

班级与个人表现

- 班级需达到院系集体先进称号(如校级集体先进班集体),班级干部和普通成员按职责加分

- 个人需完成基本学业要求,无严重违纪行为

三、注意事项

累加原则:

同一事迹获得不同级别称号时,以最高分计入

有效期:奖励分仅限当年有效,下一学年需重新申请

最终判定:由辅导员根据考核材料综合评定,确保客观公正

建议同学们关注学校官网或辅导员通知,了解具体评分细则和当年加分项目,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升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