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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高考总分是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总分由统一考试科目和选科组成,其中:
- 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共450分;
- 选科:物理/历史(100分)+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2科,每科100分),共300分。
分科说明
- 文科考生:语文、数学、外语(450分)+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300分);
- 理科考生:语文、数学、外语(450分)+ 物理、历史、政治、地理、化学、生物(300分)。
考试形式
当年采用“3+2+1”模式,即3门统一考试科目+2门再选科目+1门综合测试(文理综合或理化综合)。
总结:
2005年广东高考总分750分,通过统一考试科目与选科组合构成,文理科满分分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