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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考投档方案主要采用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并结合分批次录取机制,具体规则如下:
一、投档原则
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检索分数较高的考生。
分数相同考生按志愿顺序投档,先检索第一志愿,符合条件则投档,后续志愿不再检索。
二、投档流程
- 省招生办公室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比例为1:1.05(即招生计划数的1.05倍),高校可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
- 第二次预投档根据高校反馈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供正式投档使用。
正式投档
- 高校根据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和预投档结果,按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按原计划投档)。
- 投档时综合考虑考生文化课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类)及专业统考成绩(艺体类)。
三、录取方式
普通类专业
- 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艺体类专业
- 依据文化课3门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戏曲类为省际联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
- 符合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资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院校,由院校自主录取。
四、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
- 分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按成绩总分排序后填报志愿,术科考生需同时满足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
- 每个批次设置1个平行志愿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征集志愿
- 若某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缺额,省招生办公室会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考生可填报补充志愿。
档案管理
- 考生档案投出后原则上不得放弃,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将失效。
五、改革特点
分科录取:
本科分物理、历史两类,艺体类与文理科统一划线。
综合素质评价:部分院校在投档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春季高考衔接:高职院校录取考生可参加夏季普通高考,但不得再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当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