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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音乐专业考试主要分为音乐术科统考和高校自主考试两类,具体如下:
一、音乐术科统考(统一考试)
- 音乐学:
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器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等18种乐器)
-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 音乐教育:乐理与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副项(声乐/器乐)
- 通用科目: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查音准、节奏、乐理基础)
- 专业科目:
- 声乐:演唱指定歌曲(美声/民族/流行)
- 器乐:演奏钢琴、小提琴等指定乐器
- 音乐教育:主项和副项考试(声乐/器乐)
- 音乐学:总成绩=(视唱练耳×30%+声乐×35%+器乐×35%)×3
- 其他类别:总成绩=(视唱练耳×15%+声乐/器乐×85%)
二、高校自主考试(校考)
部分院校允许考生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但需额外考核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或器乐。
三、考试形式与要求
形式:
机考与面试结合,器乐需在规定乐器中选择
要求:考查音准、节奏、表现力及专业技能
四、注意事项
2025年具体科目及评分标准尚未公布,建议以当年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考生需根据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方向(声乐/器乐/音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