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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业录取规则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主流模式,具体以院校招生简章中的说明为准:
一、分数优先录取规则
基本原则
所有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再录取分数低的考生,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
专业志愿匹配
- 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符合要求,则直接录取;
- 若第一志愿未录满,按分数优先原则从第二、第三志愿中依次检索,直至满足招生计划。
专业级差调整
部分院校在专业间设置分数差(如3分、2分等),例如:
- 第一专业按实际分数录取;
- 第二专业需分数高于第一专业最低录取分减去级差。
二、专业优先录取规则
分类排序
考生按专业志愿分类,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需求,再考虑第二、第三志愿,以此类推。
志愿顺序匹配
- 若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该专业考生;
- 若已录满,则转向第二专业志愿,重复上述过程。
三、其他注意事项
特殊规则院校
- 部分院校可能采用“专业清”规则,即先满足特定专业需求,再考虑其他专业;
- 少数院校可能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竞赛获奖等特殊条件进行录取。
分数相同处理
- 若考生分数相同,优先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
- 若仍相同,则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结合自身分数、专业偏好及院校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规则,合理排序专业志愿,并关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