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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的AB分体系主要涉及学业水平测试和选考科目的等级划分及赋分规则,具体如下:
一、学业水平测试(含技术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采用4个等级制,分为A(100-90分)、B(89-75分)、C(74-60分)、D(59分及以下)。
比例要求
单科C级及以上比例需控制在95%以上。
二、选考科目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标准
选考科目(满分120分)按全省排名划分6个等级:
- A+:
前5%(含5%)
- A:5%-20%(含20%)
- B+:20%-30%(含30%)
- B:30%-50%(含50%)
- C:50%-90%(含90%)
- D:90%以后
采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原始分转换为100分制,转换后分数区间为40-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
综合评价成绩由高考成绩(折算为100分)和南大测试成绩(折算为100分)组成,占比分别为85%和15%。- 等级划分:
综合评价成绩同样采用5个等级(A、B、C、D、E),对应不同分数区间。
四、注意事项
等级划分标准可能随年份调整,考生需关注官方通知。
- 部分资料将“一本线”与等级混淆,实际等级划分基于全省排名而非分数线。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江苏高考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供考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