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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声乐专业的考试内容主要分为 基础乐科和 主项/副项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乐科(必考)
乐理(15分)
考试内容涵盖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音程与和弦、调式与和声学等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使用五线谱记谱。
听写(30分)
测试考生对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的辨识能力,需准确书写音高和演奏要求。
视唱(15分)
考生需视谱即唱,要求音准、节奏准确,并适当运用装饰音,通常为两首不同调式或节奏的乐曲。
二、主项/副项(必考)
考生需在声乐或器乐中选择其一作为主试科目,另一项作为副试科目:
主项(165分):
声乐方向:演唱自备曲目(2-3首),考察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感及表现力,需背谱演唱。
器乐方向:演奏自备曲目(2首),要求演奏流畅、准确,无明显失误。
副项(75分):
声乐方向:演唱另一首自备曲目(2-3首),可增加难度要求(如不同语言或风格)。
器乐方向:演奏另一首自备曲目(2首),需展示技巧多样性。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形式
声乐、器乐均以面试形式进行,主项/副项包含现场演奏/演唱,不再提供现场伴奏。
曲目要求
- 声乐需从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曲目库中选择,或自备符合主题风格(如民族、艺术歌曲等)的曲目。
- 器乐考生需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随机抽取其中一首。
评分标准
综合考量音准、节奏、技巧、表现力及舞台台风,主项/副项成绩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以上内容综合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要求及历年考试趋势,考生需系统备考基础乐科,并针对主项/副项进行专项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