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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投档是指考生根据填报的志愿和成绩,由教育考试院按规则将档案投递至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的过程。具体规则如下:
一、投档方式与原则
江苏实行分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均采用此方式。考生需填报20或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时按分数从高到低匹配符合条件的志愿。
分科类录取
根据考生选择的高中科目类型(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分别进行投档排序。
二、投档流程与规则
分批次录取
- 本科提前批次(含强基计划、综合评价A类等)优先于本科批次录取;
- 本科批次再录取本科普通类;
- 专科批次最后录取;
- 同一考生只能被一个批次录取,不可跨批次录取。
调档比例与分数排序
- 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志愿,检索规则为:
- 若考生分数高于该院校专业组投档线且符合专业组要求,则投档;
- 若未匹配到,则继续检索下一志愿,直至匹配或结束检索;
- 若档案已投出但考生被退档,则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
分数相同考生排序规则
- 文科类:
按语文、数学(不含附加分)+附加题分数之和排序;
- 理科类: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 增加分数投档: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如10-20分);
- 降低分数投档:在考生报院校调档线下、应享受照顾分数内直接投档。
三、关键注意事项
档案投档的“一次性”原则
每个考生在本批次仅有一次投档机会,若被某院校专业组录取,则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
退档与补录
若考生因专业调剂失败或不服从调剂被退档,可参加本批次其他院校的平行志愿补录,但需符合该校专业组剩余计划。
查询与申诉
考生可通过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投档状态,对投档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正规渠道申诉。
以上规则综合了分数、志愿、政策照顾等多维度因素,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性与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