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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中途回国需按以下步骤处理,确保手续合规并减少影响:
一、提前申请与审批
需向驻外使(领)馆提交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如联合培养项目)、留学单位及导师同意函。
获得批准
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回国,将按违约处理,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海关入境手续
填写再入国表格
需如实说明回国原因,并携带护照、签证、录取通知书等必要文件。
物品申报与税费
- 需申报携带物品(如手机、电脑等需缴税,自用且多次出境物品免税)。
- 普通物品通常几分钟内放行,珍贵物品需更长时间。
三、经济与学业处理
费用自理
国际旅费及手续需自行承担,奖学金、生活费停发,留学期限不顺延。
资助机票管理
资助机票由教育组统一采购,个人订票不予报销;延期或提前回国需结清退款。
四、回国后事项
归国证明与学位认证
办理归国证明(如留学证明),联系学校完成学位认证。
档案转移与就业
准备护照、成绩单、学位证书等材料,了解当地落户政策及就业补贴。
五、隔离与监管
遵守隔离规定:
根据入境地要求执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违反可能面临处罚。
配合监督: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隔离信息,避免违规行为。
注意事项:不同国家/地区政策可能差异,建议提前咨询驻外使领馆或学校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