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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2025年高考政策,娄底市作为湖南省下辖市,高考总分及科目分值分配与全省一致。以下是具体信息:
科目类别 | 科目名称 | 分值(分) | 计入方式 |
---|---|---|---|
统考科目 | 语文 | 150 | 原始分计入总分 |
数学 | 150 | 原始分计入总分 | |
外语(含听力) | 150 | 原始分计入总分 | |
首选科目 | 物理或历史(2选1) | 100 | 原始分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 |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4选2) | 每科100 | 等级赋分后计入总分 |
总分 | 750 |
总分构成: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共450分。
首选科目(物理/历史)100分,再选科目(2门)各100分(赋分后),共300分。
等级赋分规则:
再选科目原始分按全省排名划分为A-E五个等级,转换后赋分区间为30-100分。
考试模式:
采用“3+1+2”模式,即3门统考+1门首选+2门再选。
如需进一步了解考试时间或赋分细则,可参考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