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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石家庄市执行全省统一标准),高考总分中的300分由“1+2”选考科目构成,具体计算方式及分值分布如下:
首选科目(100分)
物理或历史任选1门,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直接计入总分。
再选科目(200分)
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任选2门,每门满分100分,共计200分。
再选科目成绩通过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总分,赋分区间为30~100分(原始分按比例转换)。
再选科目成绩按以下步骤转换:
划分等级: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分为A(15%)、B(35%)、C(35%)、D(13%)、E(2%)五个等级。
对应赋分区间:
A等级:100~86分
B等级:85~71分
C等级:70~56分
D等级:55~41分
E等级:40~30分
科目类型 | 科目名称 | 满分 | 计入方式 | 备注 |
---|---|---|---|---|
统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 | 450 | 原始分 | 外语含听力30分 |
首选科目 | 物理或历史(任选1门) | 100 | 原始分 | 必选1门 |
再选科目 | 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任选2门) | 200 | 等级赋分 | 每门满分100分,合计200分 |
总分 | - | 750 | - | 300分来自“1+2”选考科目 |
若考生选择 物理+化学+生物:
物理原始分90分 → 计入90分
化学原始分80分(等级B)→ 赋分后85分
生物原始分75分(等级C)→ 赋分后70分
选考科目总分 = 90 + 85 + 70 = 245分(实际总分中这部分为300分,需按比例调整)。
注:以上政策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高考方案整理。如需进一步了解赋分细则或考试安排,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