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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河北省(含石家庄市)高考政策,高考总分由统一高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总分579分的计算方式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原始分计入):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原始分计入。
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任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赋分(30-100分)计入。
text{总分} = text{语文} + text{数学} + text{外语} + text{首选科目} + text{再选科目1} + text{再选科目2}
科目类型 | 科目 | 满分 | 成绩(示例) | 计入方式 |
---|---|---|---|---|
统考科目 | 语文 | 150 | 120 | 原始分 |
数学 | 150 | 115 | 原始分 | |
外语 | 150 | 110 | 原始分 | |
首选科目 | 物理/历史 | 100 | 85 | 原始分 |
再选科目 | 化学 | 100 | 78(赋分后) | 等级赋分 |
生物 | 100 | 71(赋分后) | 等级赋分 | |
总分 | 750 | 579 |
等级赋分规则:再选科目按考生原始成绩排名划分A-E等级,对应赋分区间为100-86、85-71、70-56、55-41、40-30。
579分可能情况:统考科目总分345分(如示例),选择性科目总分234分(首选科目85分+两门再选科目149分)。
若实际成绩与示例不同,需根据具体科目分数重新计算。
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考生总分计算方式可能不同。
如需更详细分析,可提供具体科目分数或背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