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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最新人才补贴政策,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
补贴类型 | 适用对象 | 补贴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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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 | 新引进3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无房 | 3万元(世界前100高校硕士毕业生可获8万元) | 需通过“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申请 |
生活补助 | 新引进40周岁以下世界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无房 | 10万元 | 需提供QS、THE或ARWU榜单排名证明 |
购房补贴 | 毕业10年内硕士/博士(属基础人才范畴),在甬社保满6个月且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 购房总额的2%,最高8万元(硕士) 购房总额的55%,最高50万元(博士) | 需满足社保和房产条件 |
租房补贴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含非全日制),在甬缴纳社保且无房 | 每人每年1万元,最长3年 | 需连续参保 |
学费补贴 | 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毕业后专业对口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 学费的50%,硕士最高5万元,博士最高10万元 | 需通过全国统考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
科研补贴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10万元(2021年10月15日后毕业) | 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生分别为1万元、3万元 |
青年人才津贴 | 双一流高校硕士/博士,与企业签订5年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 | 硕士10万元(分5年发放) 博士30万元(分5年发放) | 需在余姚市、慈溪市等特定区域就业 |
重复政策: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不可与其他市级补贴重复享受(如“甬江人才工程”资助)。
申请方式:需通过宁波市人社局官网或“人才码”移动端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动态调整:部分补贴标准可能随政策更新变化,建议以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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