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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退学如何转移档案

2025-06-05 16:33:28
雨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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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退学后转移档案及办理相关表格的流程如下,请根据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调整操作步骤:

一、办理退学手续

提交退学申请

填写学校规定的《退学审批表》,需导师、学院审批。

清算奖学金、学费等财务事项,并取得财务处凭证。

获取退学证明文件

学校批准后,领取《退学决定书》或《退学证明》,部分学校需填写《退学手续通知单》并逐部门盖章(如保卫处、图书馆等)。

二、档案转移流程

准备材料

必需文件:退学证明原件、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需注明接收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加材料:部分学校要求成绩单、学籍卡等(如北京科技大学需提交退学通知红头文件)。

填写表格

填写学校提供的《档案转递申请表》或EMS快递单(档案通过邮政EMS寄送,不可自带)。

档案去向选择

就业单位:需单位出具调档函及报到证。

人才中心/原籍:联系生源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或默认转回户籍地档案局。

暂存学校:最多免费保存2年,但期间不更新档案内容(如工龄、职称等)。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退学手续需在批准后1个月内完成。

查询跟踪:档案寄出后1个月内通过EMS单号查询投递状态,确认接收单位签收。

党员/户口:党组织关系需单独转接,户口迁移需与保卫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档案馆或研究生院(如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室电话:0773-8283207,北京科技大学需通过研究生院办理),以获取最新表格模板及流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