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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小学招收标准主要依据年龄、户籍及居住条件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需满足年满6周岁及以上条件,出生日期以2017年8月31日前为准。
户籍与居住条件
- 公办小学:
优先招收贺兰县户籍适龄儿童及购房或居住的外来随迁子女。
- 民办小学:招收贺兰县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儿童,若生源不足可经教育局批准扩大招生范围至银川市域。
二、招生计划与范围(以2023年为例)
总计划:2023年全县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5108名,共107个教学班。
部分学校招生范围(如贺兰一小):
利民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
严格遵循《义务教育法》,按“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政策,保障每个孩子拥有相对就近的学位。
划片范围
不同学校对应特定地理区域,例如贺兰一小主校区覆盖利民东路、富兴南街等周边区域。
四、其他注意事项
动态调整:
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可能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调整,需以当年教育局批准文件为准。
入学材料:需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非本地户籍)或购房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招生政策,具体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