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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考总成绩的计算方式根据是否包含专业科目或专业技能测试分为三种类型,具体如下:
一、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
适用于未设置专业科目的职位,计算公式为:
$$
text{综合成绩1} = frac{text{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text{申论成绩}}{3} times 60% + text{面试成绩} times 40%
$$
说明:公共科目总分为300分(每科100分),计算时先除以3得到公共科目平均分,再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二、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
适用于设置1个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计算公式为:
$$
text{综合成绩2} = frac{text{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text{申论成绩} + text{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 times 60% + text{面试成绩} times 40%
$$
说明:总成绩以400分为基数(含300分公共科目+100分专业科目),先计算公共科目平均分再按比例计入。
三、综合成绩3(有专业技能测试)
适用于设置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计算公式为:
$$
text{综合成绩3} = frac{text{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text{申论成绩}}{3} times 50% + text{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times 20% + text{面试成绩} times 30%
$$
说明:总成绩以300分为基数(含200分公共科目+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先计算公共科目平均分再按比例计入。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并列则顺延小数位,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专业成绩排序;
部分特殊职位可能增加其他测评环节(如专业技能测试),需以《招考简章》具体规定为准。
以上计算方式综合了近年陕西省考的官方文件,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