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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专业成绩转移规则如下:
一、成绩转移条件
1. 课程匹配原则:若原专业已通过课程与新专业课程在名称、学分、代码上完全一致,则成绩可保留,无需重考。
2. 公共课通用性:如“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公共课,在多数专业中均需考核,成绩可跨专业使用。
二、成绩转移流程
1. 转出申请:持准考证、合格证书到原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转考申请表》并审核。
2. 省考审核:转出市自考办将材料报省自考办审批,审核通过后开具《成绩证明》。
3. 转入办理:持《成绩证明》及原准考证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手续,完成档案转移。
三、注意事项
1. 课程差异处理:若原专业课程与新专业不一致(如名称、学分或代码不同),则已通过成绩不计入新专业。
2. 准考证管理:同一城市转专业无需更换准考证,跨城需重新办理。
3. 毕业要求:新专业需通过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达标后申请毕业。